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辅料接收、清理及配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X250216-H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
一、招标条件
致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辅料接收、清理及配套设备(项目编号:I1401005264000406001)进行招标代理,由于技术复杂,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模式,目前第一阶段征求技术建议阶段已结束,项目已具备第二阶段公开招标条件,现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辅料接收、清理及配套设备
2.2 招标编号:ZJSX250216-HW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内容:汾酒2030技改原酒产储能扩建项目(一期)总承包(EPC)辅料接收、清理及配套设备:
1)辅料的接收、清理等工段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控制系统;
2)辅料筒仓进出仓、倒仓输送设备、辅料筒仓仓体及其配套的电气控制系统;
3)辅料筒仓本体、仓上栈桥、通风机械设备及配套粮情监测设施;
4)辅料接收、清理、仓储配套的除尘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上述电气控制系统为生产工艺设备的动力供电系统及自动控制系统,不含建筑物的照明系统、消防用电系统和粉尘浓度报警系统及事故通风系统。
辅料接收、清理与仓储部分自控系统的硬件软件界限划分及数据交互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
包括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单体设备调试、多台设备联合调试、生产线系统调试等)、项目系统集成、联合试运转、验收交付、人员培训以及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保修、配合整条生产线的达标、达产等全部内容并达到招标人的验收标准(优质工程鲁班奖标准)和交付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2.6 交货及安装时间:项目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现行标准及技术要求,满足汾酒企业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同时机电设备、管线的原材、制作、安装及附带的相关技术资料均达到鲁班奖验收标准。
2.8 承包方式:招标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及设备正常运转所需配套材料、设施等投标人自供,现场安装就位,水电甲供(安装阶段费用自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所投设备、零部件及计量器具等均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如参与第一阶段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条要求,可与具备本条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2 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1项同类型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位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及发票,若合同业绩为联合体项目,联合体项目牵头人须与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一致,并提供投标人为联合体项目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双方已签署保密协议,提供合同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盖公章即可)。
3.3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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