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中标价格(元):***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2420N23469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需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公司广能克拉玛依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并履行合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现有智算中心机房内。
建设规模: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方案设计、智算中心软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安装及运营承租服务、装饰装修及配套、全套技术支持服务、全套合规性手续办理,建成交付500PFLOPS@FP16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且提供不低于5年期运营承租服务,负责运营承租期内智算中心运营等。由投标人在承租期内独立负责运营智算中心项目,运营收入及成本全部归属投标人,每年需按期向发标人支付承租租金。
其他: 本次招标模式为EPC+O招标 。
2.2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范围为: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方案设计、智算中心软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安装及运营承租服务、装饰装修及配套、全套技术支持服务、全套合规性手续办理,建成交付500PFLOPS@FP16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且提供不低于5年期运营承租服务,负责运营承租期内智算中心运营等。由投标人在承租期内独立负责运营智算中心项目,运营收入及成本全部归属投标人,每年需按期向发标人支付承租租金。招标人有权对项目工程量进行调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设计部分
(1)投标人需充分调研、理解本期项目的建设背景与需求,提供完整的需求分析报告。
(2)基于需求分析提供项目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原则、设计思路等。
(3)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项目建设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整体架构设计、服务建设方案、与已建平台的对接方案、软硬件及辅材清单等。
(4)投标人须知本项目建设于克拉玛依市云计算产业园区现有智算中心机房内,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现有机房条件及机房租赁费用,并在中标后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对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等资料的收集、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详细勘察、方案设计优化深化;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及验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按要求完成相关图纸审查,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批工作;建设单位书面委托的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所有的设计图纸均须达到建设方案设计要求的深度,满足可具体指导施工的要求,不得以“详见厂家二次设计”、“建设单位自理”等方式弱化设计工作。
2.采购与安装调试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全量主要设备及材料到货,并通过设备及材料到货现场验收;完成安装调试:包括设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投运。
投标人需负责5年期内的工程保修等;
3.装饰装修及配套部分
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智算中心项目基础装饰装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横幅、指示牌等企业文化宣传内容。
4.项目验收及项目运营
项目初验: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系统调试及上线试运行,完成项目初验;
项目竣工验收: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验收:投标人需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本项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高技处组织的智算中心验收工作。
项目运营:自2025年1月1日起,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5年期的运营承租服务,负责承租期内本项目建成智算中心的运营,运营期产生的所有收入及成本归属投标人。投标人每年应按期支付固定金额的智算中心承租租金至招标人。
5.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
投标人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等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以上涉及的勘察、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6.其他
投标人需负责项目建设及项目投运所需全套合规性手续办理;
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5年期全套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参观考察、技术交流、技术升级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
3.1.2资质要求: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以上符合性证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1.4
文章推荐:
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硬件集成实施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麻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关于硬件集成实施服务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