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网络视频处理微系统开发验证环境 (项目名称)的招标人为 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ZC25G250067
2.2 项目名称:网络视频处理微系统开发验证环境
2.3 数量:壹套
2.4 主要用途:该开发验证环境主要用于支撑无损以太网络系统开发项目,可用于硬件集成设计、软件开发维护以及软硬件联合测试验证,可完成功能、性能评估测试,软件在线调试、故障定位,实现温度探测等,为系统的开发设计、集成验证提供有效支撑。
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6 交付期:合同签字生效后 5 个月内完成设备交付, 7 个月内完成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
注: 1 )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入支出表); 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方在中国大陆要有实施 同类项目 1 个及以上(含 1 个) 的案例(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署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3.5 其他要求:
A 、本项目为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出现围串标预警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B 、 投标方所投设备的原产地为中国大陆。
C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投标文件中如有敏感文件(密级标识为受控、商密、内部、国家秘密等),不得上传至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可纸质密封递交。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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