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组 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沈阳市交警科技设施与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内容:
一、服务范围
按照《GB/T 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 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1)交警科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含日常维护服务及采购货物)的全过程工作,(2)2025年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理,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监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维护质量、进度、资金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对维护工作报告及相关文档进行梳理总结,提出维护工作整改意见与问题解决措施,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标的单项最高限价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1 | 2025年沈阳市交警科技设施与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 交警科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含日常维护服务及采购货物)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274800 |
2025年电子警察维护项目监理 | 150000 |
合计 | 424800 |
三、相关监理要求
(一)交警科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含日常维护服务及提供货物)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要求:按照《GB/T 19968-2014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本交通科技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的全部包组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理,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并参与完成验收工作。监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本交通维护项目维护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对维护工作报告及相关文档进行梳理总结,提出维护工作整改意见与问题解决措施,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监理公司要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而且要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公司应在保证其客观性和公证性的基础上,按照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范,定期对本交通维护项目的维护工作进行测试和评估,向采购人出具测试评估报告;针对维护工作可能及已经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向采购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交通科技设施维护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对业主单位提交的各类申报项目的预算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1.监理工作要求
1.1监理单位应遵循国标要求,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2监理单位须做好工作记录,并向采购人通报系统维护工作情况及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3监理单位对各系统维护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各项维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对照维护招标技术要求,督导规范维护单位维护记录及相关文档制定,交采购人存档。节假日和重要活动(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等)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监理单位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加强维护监理工作力度。
1.4监理单位不定期跟随各系统维护单位下端维护人员参与具体维护工作,考核维护单位工作质量与工作成果。根据采购人要求,监理单位对重点工作安排专人现场监督,确保维护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监理单位须做好工作记录,并向采购人通报系统维护工作情况及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5组织维护单位召开维护调度会,协调组织各系统维护单位对维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讨,确定解决方案,并上报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由监理单位组织落实。
1.6对维护项目中提供的维修备件按标的进行查验,确保提供维修备件数量、质量、供货时间等符合要求。
1.7监理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汇总维护服务单位工作成果,完成阶段性监理工作报告。服务期限至少进行四次设施完好率检查,检验维护单位工作情况,并向采购人出具检查报告。
1.7监理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汇总维护单位工作成果,完成阶段性监理工作报告。
2.监理的责任
2.1监理单位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中标人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2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
2.3如果维护单位在维护工作中不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监理单位要监督维护单位整改或返工。如维护单位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2.4如果维护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时限,监理单位应协助采购人追究其责任。
2.5如果因监理单位监督不力,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要向采购人赔偿造成的损失。
2.6如监理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属于采购人所有的设备和物品,应在监理工作完成或终止时,应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在合同终止后移交给采购人。
2.7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例会。
会议成员应包括不限于维护单位负责人、维护单位各安全生产负责人。
会议内容:通报月内安全生产情况及整改措施。学习最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8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监管,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2.9、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维护单位本月的维护巡查记录和维修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服务时间: 7*24小时
服务方式: 现场和远程
交付成果: 监理报告
(二)电子警察维护监理服务
要求: 1、对维护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监理 2、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的组成不应低于以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1人、弱电及网络监理工程师1人、信息安全管理监理工程师1人
服务内容 :按照《GB/T 19968-2014 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对本交通维护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监理,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并配合完成验收工作。监理人员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电子警察维护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维护质量、进度、资金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对维护工作报告及相关文档进行梳理总结,提出维护工作整改意见与问题解决措施,协助采购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