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数据平台子项信息化硬件集成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数据平台子项信息化硬件集成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ZJZB-2025-12154),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数据平台子项信息化硬件集成。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次需采购2块板卡和1台笔记本电脑。
1.2.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板卡最高响应限价为30973.45元人民币/块(不含税),笔记本电脑最高响应限价为5309.73元人民币/台(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 。
2.1.3 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前类似设备销售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至少提供一份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扫描件(以订单签署时间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须同时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上述业绩中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
2.1.4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1.5 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
2.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响应产品(板卡)的授权。
2.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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