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州城乡运行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标段)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东南州城乡运行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28321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凯里市 黔东南州凯里市北京东路46号。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283.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61万元,主要围绕黔东南州现有信息化基础及数据资源,优先打造黔东南州城乡运行管理中心数据底座,主要建设数据底座、数字驾驶舱、融合通信平台、一张图服务、基础设施、信息安全等。 |
2.3 合同估算价:1094600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州城乡运行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标段)。 |
2.6 招标范围:黔东南州城乡运行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础设施标段),本标包含基础设施硬件设备、基础设施系统集成部分等,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实施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其经营范围应包含有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资质、无要求业绩;(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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