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Q12025001-1
项目名称: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项目
招标单位: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已由池州市水利局以《关于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池水利审批【2023】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法人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青阳县木镇镇。
2.2 建设规模: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木镇二站及木镇排涝站更新改造,其中青阳县木镇二站设计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h降雨24h排除,设计抽排流量14.22立方米每秒,总装机1400kW,青阳县木镇二站为Ⅲ等中型泵站,进水闸、前池、进水池、泵房、压力水箱、穿堤箱涵、防洪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对木镇排涝站水泵机组、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建筑等进行更新改造,设计流量 7.94立方米每秒。工程概算总投资5287.43万元。
2.3 交货及安装期限:自供货通知发出之日起不超过60日历天(含设备采购、设计、供货、安装完成) 。
2.4 招标范围:青阳县木镇片区排涝能力提升(木镇二站)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主要内容包括:电气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系统)的深化设计、制造、软硬件集成、运输、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及试运转,各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及人员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及货物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成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5004555.02元(含暂列金 200000.00元)。
2.8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指已完成的单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2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或信息化)建设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点: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二楼)。
5.2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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