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床病理学微课
二、项目编号:2025-JL13(41)-W40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 (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1-1 | 临床病理学微课
| / | 详见询价文件中第二部分 | 个 | 13 | 13 | 甲方通知乙方开始实施制作后90日内 | 重庆市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施、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13万元;最高限价: 13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项目分包。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