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华数智慧农业合作伙伴入围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审查公告
资格审查条件
嘉兴华数智慧农业合作伙伴入围资格 采用引入方式进行,目的为建立互利共赢的行业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寻求商机,相互依托,为客户提供研究咨询、行业解决方案、技术服务、软硬件系统集成等服务。引入人将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作意向书,后期项目落地、分配、利益划分按照嘉兴华数内部相关制度客观公正执行,现进行公开引入,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项目概况
2.1资格审查编号:JXZB2024110003;
2.2项目背景:为满足嘉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简称嘉兴华数)政企业务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嘉兴华数政企业务,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特此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丰富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2.3工作内容:本次资格审查共分为1个类别,引入一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
序号 | 类别 |
1 | 智慧农业类 |
2.4引入有效期限为: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2年 , 在入围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实施新一轮的 资格审查入围工作 ,新一轮 资格审查 后,则本轮 资格审查的 有效期到新一轮 资格审查 结果生效之日提前终止。若入围有效期到期后,采购人尚未实施新一轮 资格审查 ,则本次 资格审查 顺延到新的 资格审查 生效之日止。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等)。申请人已按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申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申请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类别申请或者未划分类别的同一引入项目的申请;
3.4 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申请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 申请文件提供了格式的,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未提供格式的申请人自拟。
资格审查方法
4.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及汇总的供应商得分,按以下规定确定合格供应商。
每个 类别 结果选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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