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特定分析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本项目为软硬件集成采购,系统二期建设在一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需要构建3个分系统。此外,需采购15个license,以支持数据的存储和计算服务,保证在系统运行中存储和计算服务的正常运转。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最高限价:594.75万元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工作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5时-17时30分)。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韩家川红英小学北侧采购服务站1楼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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