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2024年度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招标范围包括网络安全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安全策略调优、项目验收、使用培训,完成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平台的集成部署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营业期限内或有效期内,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独立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独立法人企业授权书,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 / 。
2.业绩要求: / 。
3.信誉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不接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注:本条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无黑名单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的相关证明(如:银行资信证明或结算纪律执行情况证明书等银行出具的结算账户证明)。
5.人员要求: /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即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体现出股东及出资信息、对外投资信息)。
7.其他: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过国家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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