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第二次招标) |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第二次招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为:广东能源克拉玛依30万千瓦光伏算电协同一体化项目算力部分EPC+O总承包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方案设计、智算中心软硬件设备采购、集成安装及运营承租服务、装饰装修及配套、全套技术支持服务、全套合规性手续办理,建成交付500PFLOPS@FP16人工智能算力,满足项目所有功能及性能建设需求的全部工作,且提供不低于5年期运营承租服务,负责运营承租期内智算中心运营等。其余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 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3.1.1企业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符合性证书。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以投标人投标书中的承诺为准)。3.1.4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一项大于1000万元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注:类似业绩指建设内容包含数据中心或超算中心或智算中心的相关项目。3.1.5人员要求: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应具备通信信息高级工程师证书。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在投标人公司近三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3.1.6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或提供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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