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整合(一期)工程监理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整合(一期)工程 已由交通运 输部以 交水函[2024]3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建设资金来 自 国家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以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 )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 一站式 搜索系统、数据资源管理工具箱及相关系统
接口。
( 2 )建设全文检索引擎等应用支撑系统。
( 3 )建设有关备份库、资产库、专题库,完成有关数据集成处理,开展重点数据治 理。
2.2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 2.3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费用总投资概算约为1686.1万元(含软件开发、数 据工程、软硬件购置、系统集成等)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周期为自本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综合交通运输 信息平台数据资源体系整合(一期)工程质量保证期满为止。其中施工阶段(项目 开工至竣工验收,含3个月的试运行期)预计14个月,质量保证期阶段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22年1月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及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②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 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化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交竣工证书复印件作为业绩的证 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
绩将不被确认。)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 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②未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至截止时间后两小时);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 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④凡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 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拟派监理机构不得与同期进行的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 台其他工程监理项目的人员重复(提供盖章承诺函);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本企 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且中标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盖章承诺函);③不 允许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提供盖章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17:00至2024年8月7日17:00登 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下载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具体操作详见本 章特别告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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