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41-W1002
三、项目概况:
采购服务器、交换机、光模块、线缆、超融合软件等软硬件设备,完成供货、安装、集成、调试等相应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3776705元;
3.最高限价:3776705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1与2两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 26 日至8月 1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 chengezhao.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