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国际陆港电商城互联网党建示范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陆港电子商务园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位于义乌市国际陆港电商城。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国际陆港电商城互联网党建示范点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原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及展示馆尾厅区块装修改造面积约720平方米,一期中央广场(创意大街)部分区块及整体室外景观提升改造面积具体以实际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国际陆港电商城一期8座1层的原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及展示馆尾厅区块拆除利旧及改造;一期中央广场(创意大街)部分区块及整体室外景观进行提升改造;展陈所需多媒体设备、展台、展架等,总投资约280万元。
2.3计划总工期: 110 日历天,必须在合同签订后95日历天内完成原党群服务中心范围内的改造提升工程。
2.4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国际陆港电商城互联网党建示范点,承担有关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移交、保修等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的设计、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设计、智能化设计、展陈软硬件设计等施工涉及的所有设计工作。
(2)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软硬件集成施工等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程。
(3)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4)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应为同时具备以上第①~②的独立法人。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第①~②项时,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满足以上资质要求,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具有①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3.3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类、E类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3.4浙江省外设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建设发〔2014〕332号)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3.5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3.4.2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的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26日(09:00-11:30和14:00-17:00,节假日除外),前往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稠江街道经发大道317号华川金融大厦4楼41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现金)。
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的,则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系方式(邮箱、单位地址等)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址:义乌市国际陆港集团有限公司419室。
6.2根据相关政策,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前3家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家为本项目的监标人。监标人产生后,其他投标人交完标书即走,监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主持、监标人现场见证。
6.3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col/col1229456781/index.html)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陆港电子商务园区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城西街道开运路366号
联系人:吴 工
电 话:19957960824
招标代理: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稠江街道经发大道317号华川金融大厦4楼415室
联 系 人:王 工
电 话:13058967001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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