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我院使用的血液透析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自上线以来运行稳定,科室反馈良好。现需要采购软件维保(一年四次的现场主动巡检及一年的维保服务)。
二、商务需求
(1)质保期: 1 年。
(2)交货期:合同签定后 3 天(日历日)内交货。
(3)交货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待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及付款凭证,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额项目费用。
(5)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或行业要求及招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6)售后服务:一年四次的现场主动巡检及一年的维保服务。
(7)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技术需求
1、提供一年的功能增强性维护及技术维护服务(其中包括升级、功能完善、系统迁移、系统维护、跟踪检测),维护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安装,调试、维修、第三方接口集成等内容,保证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发生故障或问题时,接到报修电话后,我方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内。服务期为全年7天24小时服务(电话、远程或现场),必须到现场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完毕。
3、每年不低于4次的例行维护及巡检。例行维护内容包括:软件的功能增强性维护等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我方的软件正常运行;硬件的现场巡检、调整优化,并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正常维护并提交维护报告等。
4、履约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须的材料。
5、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系统研发实施计划,含客户化修改、测试、试运行、培训及上线计划。承诺保证在合同时间内维护系统的基本平稳。
6、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操作员,系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中涉及的相关技术内容;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为系统流程和相关管理思想;操作员为系统的操作培训。可根据医院的情况制定相关培训方案,课程设置等。包括培训资料、讲义等;所有的培训费用计入维保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外,采购人可以根据釆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如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是国家要求的必备资格,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