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湾磷矿智能化建设二期项目数据中心超融合系统及配套设施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寨湾磷矿智能化建设二期项目数据中心超融合系统及配套设施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寨湾磷矿智能化建设二期项目数据中心超融合系统及配套设施;
1.2采购人: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需进行寨湾磷矿智能化建设二期项目数据中心超融合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8.70万元(含税);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寨湾磷矿智能化建设二期项目数据中心超融合系统及配套设施,包括超融合系统节点、网络系统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到货和安装调试;质保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硬件集成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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