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移动2025年政务云政法专区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移动2025年政务云政法专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YD20250500201),招标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
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1.1.1招标内容:
标包1:采购内容为政法云资源池内部的云平台建设相关软硬件采购及集成服务;
标包2:采购内容为政法云各资源池间的边界安全设备、平台安全设备、相应安全配套软件、多云管
理平台软件、集成及技术支持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2 采购结果执行有效期:
标包1(云平台建设交付):
成品软件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止(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
完成到货、上线及测试,从联网测试完成后的次日起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合格
3个月内完成终验,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次日起开始为期36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实际以投标人
承诺为准);
硬件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止(其中: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到货并安装测试合格,自签署测试合格证书次日起开始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期,自运行稳定报告签署
的次日起开始为期36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实际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标包2(安全配套产品及服务):
成品软件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其中: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到货、上线及测
试,从联网测试完成后的次日起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合格3个月内完成终验,自
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次日起开始为期36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实际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硬件部分: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其中:自订单下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到货并安装测试合格
,自签署测试合格证书次日起开始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期,自运行稳定报告签署的次日起开始为期
36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实际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技术支持服务:自上线测试合格证书签署次日起进入为期3年的技术支持服务周期。
1.1.3技术规范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1.4交货地点:湖南省甲方指定地点
1.2本项目划分为2标包,每个标包1家中标供应商,投标人2个标包可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标包
采购内容
不含税预算
(万元)
标包1(云平台建
设交付)
政法云资源池内部的云平台建设相关软硬件采购及集成服务
1690.6200
标包2(安全配套
产品及服务)
政法云各资源池间的边界安全设备、平台安全设备、相应安全配套软
件、多云管理平台软件、集成及技术支持服务
1642.8499
★1.3本项目各标包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折扣率100%为最高折扣率上限,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折
扣率上限的将予以否决。
(注:下表中数据为电子采购平台系统自动生成,如产品名称和需求数量与《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
表及技术规格》存在差异,不一致处以《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为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数据库审计设备
个
1
标包1
虚拟专用网VPN软件
许可
1
标包2
应用服务器中间件
许可
1
标包2
数据安全监测设备
TB
1
标包2
通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
项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业绩要求:
标包1(云平台建设交付):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含税
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
类似项目是指:云软件、云服务或云平台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标包2(安全配套产品及服务):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
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单个合同
含税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
类似项目是指: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硬件集成或云平台运维项目(根据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等判断
)。
相关业绩合同文件要求如下:
(1)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
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业绩证明材料:对于单项合同,每个合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一张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
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单项合同证明材料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
上述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对于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
明材料(订单扫描件/照片或全量审计定案表扫描件/照片或结算单据扫描件/照片)及框架合同下的
一张发票证明材料(发票扫描件或发票照片或税务查询截图),框架合同证明材料、订单证明材料
及发票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均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一个框架合同
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
(3)业绩认定标准:业绩金额统一以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4)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
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
、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
,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准确评分;
(6)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采
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将有可能不纳入统计范围;
(7)扫描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损的或未提供有效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均视为无效材料
;
(8)发票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同时发票开具时间需在合同签订时间之后。
2.2制造商与代理商投标要求:
标包1(云平台建设交付):投标人须为该标包核心产品(指云软件)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在制
,需提供加盖原制造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如代理商和原制造商同时参与投标
,仅接受原制造商的投标。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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